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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否通 弱勢機構災情即時回報平台

角色 組長/提案人(2026/8,公民科技協力場提案) 類型 公民科技 ・ 政府徵案提案 團隊 兩人(產品與專案管理 + 需求分析與系統測試) 負責 問題定義 ・ 流程設計 ・ 介面設計 ・ 範圍切分 ・ 期程與風險規劃 ・ 決選簡報

數位發展部「115 年全國公民科技試驗場域推廣案」,新北市政府議題四。


問題

新北市轄內的醫院、護理機構、長照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數量繁多。依市府現行作業,地震發生後由災害應變中心人員取得名單,人工逐一撥打電話確認人員安全、建物受損與收容狀況,未接通者反覆重撥並人工記錄——全數清查預估要數小時。

災後最初 30 分鐘到數小時,是建立災情全貌與配置應變資源的關鍵階段。而在這段時間裡,市府最該用來做決策的人力,正忙於撥號。

把現況拆開來看,五個現象其實是同一個結構問題:

問題影響
清查方向由市府「逐一詢問全部機構」,而非機構「主動回報異常」工作量與機構總數成正比,無法隨災害規模調整
應變中心人員在最需要決策的時段執行撥號與記錄決策品質下降
完整圖像須等全數清查完成才成立延後資源配置決策
流程完全依賴電話通訊中斷時最需要資訊,卻最拿不到
人工紀錄難以留存與比對每次災害都從零開始

市府把有限人力平均花在「全部機構」上,而不是優先處理「尚未確認者」。


解法:把清查方向反轉

這是整個提案的主軸,其餘所有設計都服務於它。

過去:市府 → 全部機構逐一撥號。連完全沒事的那些,也要問一次。 改為:系統點名 → 機構主動回報 → 市府只把人力投在未回報的那幾家。

收斂成五個步驟:

步驟內容
權責人員發起點名
系統批次送出一次性回報連結
機構三選一,免登入回報
未回報自動升級(重送、換通道、通知第二聯絡人)
市府處理未回報佇列

反轉之後,市府的工作量從「機構總數」變成「異常數」。這不是功能設計,是作業模型的改變。

核心產品是那份清單,不是那張表單

市府端主畫面刻意不呈現全部機構列表,只呈現未回報者優先佇列,依「機構脆弱度 × 所在地災害規模 × 未回報累積時間」排序。

市府拿到的不是一份全部機構的名單,而是一份排好優先順序、可以直接派工的未回報清單

前面四個步驟存在的意義,就是為了讓這份清單成立。

整份提案我反覆強調的一句話是:

未回報不等於沒事,也不等於有事。它只代表「尚未確認」。

正因為只代表尚未確認,需要的就是自動升級與人力投入判斷,而不是等待。已回報正常的機構不會出現在這份清單上,市府人力完全不投入。


判斷與取捨

免登入,因為災時沒人記得密碼

避難弱勢機構人員流動率高,災時的值班者未必記得帳號密碼。如果以個人帳號密碼作為唯一入口,系統會在最需要的時候把人鎖在門外。

所以回報連結是一次性、限時、限該機構範圍,點開即可回報,無須登入;權責單位是機構帳號而非個人帳號,只有查看歷史紀錄或修改機構資料時才要求正式登入。

必填只有一個動作

災後最初 30 分鐘,機構值班人員正在安置住民、確認設備、聯繫家屬。任何需要登入、需要填多欄位的設計都會失敗。

必填因此壓縮到三選一——一切正常/需要支援/嚴重受損。其餘欄位(傷亡人數、是否需疏散、水電與氧氣供應、可收容餘裕、照片)全部選填、可事後補。

設計目標是必填回報比接一通電話更快。

不做「等機構自己來填」的通報平台

災時不會有人主動開啟系統。所以是系統去點名,不是平台等人上門。

自動觸發不做,因為那不是我能決定的事

「震度多少觸發」「哪些行政區」「誰有權決定啟動」——這些是災害應變的政策判斷與權責劃分,不是技術參數。提案人無權自訂。

所以 P0 一律是權責人員手動發起;自動觸發列為 P1,且必須先經合作機關核定規則。系統只提供可設定機制並保留完整發起軌跡。


執行:先當自己的評審

送件前,我把提案當成初審委員的角度重審了一次,逐項打分(12 項共 120 分),並列出評審最可能追問的問題。

結果是 86 分,入選邊緣偏正面。而兩個最低分的項目都在意料之外:

依這份審查,送件版做了幾個實質修改:

  1. 功能分級 P0/P1/P2,示範期只承諾 P0 七項,期程交付內容也只綁定 P0。分級是依團隊產能反推,不是依技術可行性排列。
  2. 量化數字全部改為設計目標。原本寫「5 秒完成回報」「15 分鐘取得多數回報」,但那些數字沒有依據,改成「設計目標,待示範期實測建立基線」。
  3. 不再使用「黃金 72 小時」,改為「災後最初 30 分鐘至數小時」——後者才是這個系統真正作用的區間。
  4. 資安改為三段式標示:設計原則(已確立)/預計執行(尚未開始)/已完成:無
  5. 在計畫書開頭主動聲明兩項限制:尚未進行第一手使用者訪談,以及政策權責、法規依據、系統介接權限均未與合作機關確認,一律標示為待確認,不自行預設答案。

第 5 點是最難下的決定。把最大的弱點寫在文件第一頁,等於主動把扣分項送到評審眼前。但我判斷,這個弱點評審一定看得出來——被抓到跟自己承認,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印象,而且承認之後,我才能把「使用者研究列為合作啟動後第一項工作、且為系統架構定案的前置條件」寫成一個可信的承諾。


結果

通過文件初審,進入 8/25 的決選現場簡報。

新北市議題四最終錄取兩組:正取是睿鍇科技,備取是我們——兩人團隊「羊肉會飛」。

沒有拿到正取。以結果論,這是一次沒有成功的提案。


反思

我把「誠實」當成策略,但誠實不能替代證據。

自我審查抓到了過度承諾,也讓文件變得可信。但它沒辦法解決真正的問題:那 5 分的使用者需求理解,缺的不是更好的寫法,是兩場訪談

我在計畫書裡寫「使用者研究已列為合作啟動後之第一項工作」——這是誠實的,也是對的順序,卻同時暴露了一件事:所有關於機構人員災時行為的判斷,包含「值班者不記得密碼」「三選一比打電話快」這些我最有信心的洞察,全部都還是推論。而競爭對手是一家科技公司。

如果重來一次,我會在送件前就去找一家機構、聊 30 分鐘。哪怕只有一場、哪怕不具代表性,那也是第一手的。用兩週的準備時間換一份完全建立在推論上的問題模型,是我判斷失誤。

另一件學到的事是,收斂範圍會讓提案變好看,但不會讓它變強。

砍掉四層通道之後,文件的可信度確實上升了。但可信度是門檻,不是優勢——它讓提案不被扣分,不會讓提案被選上。真正該補的,還是那些我沒去問的問題。

這個判斷後來直接影響了我做產品的順序:先去問,再開始寫。